來源:央視財經
近期,不少消費者發現,一度銷售火爆、承諾可以在隔離期間予以投保人相應經濟補償的“隔離險”,開始陸續下架。也有不少已投保的消費者表示,“隔離險”的理賠并沒有那么容易。具體情況究竟是怎么樣的呢?
理賠不易投訴不斷 多款“隔離險”下架
記者了解到,所謂“隔離險”“防疫險”,大多是一年期以內的意外險,觸發理賠條件后保險公司以津貼形式進行經濟補償。
記者發現,大家關于“隔離險”的投訴集中在“被隔離卻沒有產生理賠”“退保手續費高昂”“理賠證明材料苛刻無法提供”“強制購買”等。
不久前,上海銀保監局提醒稱,部分“隔離險”的責任免除條款中約定,被保險人雖被集中隔離但未自費支付隔離費用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
另外,投保前已疑似感染或已收到通知要求隔離的、保險合同生效前被保險人所在地區被列為國家公布的中高風險地區等情況均可能屬于責任免除情況。消費者需清楚理解后再投保。
浙江消費者 王女士:一個密接跟我同車廂,然后就被隔離了,之后去理賠保險,他們拒絕理賠,說我一個證明不夠,但我的證明是當地衛健委開的,后來我在保險平臺投訴,沒人處理。
目前,市面上一些隔離險的售價一般在59元至89元之間,在理賠范圍內消費者能得到每天約200元的補償。也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在買保險的時候,銷售人員并沒有將保險細則詳細告知。
北京消費者 董女士:(理賠范圍)沒有說,之前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話自然就不會買了。
保費低賠付率高 保險公司放手“隔離險”
記者了解到,除了投訴率高,大量的理賠申請給保險機構帶來壓力,也是“隔離險”下架的重要原因。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前期為開拓市場,各保險機構都把“隔離險”產品的保費壓得很低,“隔離險”產品的盈利狀況并不好。
某保險公司業務合伙人 鄢佳:推高了賠付率,當下現實情況與以前產品設計時的風控不符合,為了控制風險不得不將這類產品下架。
法律人士告訴記者,“隔離險”作為一種新型保險,應當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蘆云:隔離險是一個新的保險產品,最關注的免賠的條件,是一個新的嘗試,所以就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的設計上,要符合《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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